2010年3月8日15時30分,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金色大廳舉行記者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衛生部部長陳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就保障和改善民生問題答記者問。
[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這個問題請問姜部長,目前經濟適用房存在著變相福利分房的問題,群眾對此有不同的反響和意見,請問姜部長如何解決這個問題?謝謝。
[姜偉新]經濟適用住房,國家的政策是這樣給它定義和規定的:第一,必須是60平方米的建筑面積及其以下,不超過60平方米。第二,它所適用的范圍、供應的人群必須是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這是兩個比較關鍵的內容和規定。
現在在實際工作當中,確有一些地方把它分配給了中等收入甚至是高收入的人,這種情況有。但我認為有兩點想跟記者們講:第一,這不是多數,這是少數。第二,對這種少數也不能夠容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各個省正在抓這項工作。你不能說開著奔馳到這兒來領經濟適用住房,這是絕對不能夠允許的,有這樣的地方肯定是腐敗問題,這是不能夠容忍的,這個決心是很大的。
下一步是兩項工作:一,加強管理。對經濟適用住房公示、公開,避免開著奔馳來要經濟適用住房,公開家庭收入、住房情況等等。二,擴大范圍。我們現在是鼓勵一些地方把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房往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的家庭逐步過渡。所以,這個問題提得好,有這樣的問題,但是,也不能因為這個問題就停止了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和安排。你用別的方式來解決住房保障,也難說就沒有腐敗問題,所以,腐敗問題是管理上的問題,那是必須要加強。